现行的45号无缝钢管资源补偿费将会和资源税合并
据悉,钢材资源税将有可能像钢材一样,由从量计征改变为从价计征,而在做这样的改变之前,现行的45号无缝钢管资源补偿费将会和资源税合并。据透露,改革还将把目前为地方税的钢材资源税调整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但分成比例待定。
“十二五”规划中明确写道,要“适当提高资源税税负,完善计征方式,将重要资源产品由从量定额征收改为从价定率征收。”钢材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产品,自然也不应该成为例外,这也是我国向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必经一步。从量计征的方式不能反映资源市场价格的变化,因而不能根据资源稀缺程度来调节开采行为,容易导致资源的浪费性开采,所以改革是必需的。但改革应该做好各种利益的平衡关系。
首先是资源产地和其他地区利益的平衡,而从价计征改革总体上有利于资源产地。冶金工业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因为从量计征通常会导致税负较低,所以对通常是较贫穷地区的资源产地不利,这是一种不公平,也不利于扭转地区间差距。改成从价计征之后,资源产地政府的财政收入就会增加,可以有更多资源投入本地公共服务之中。而且,改成从价计征之后,企业的成本上升了,这就能对企业和政府的行为起到一定的反向约束作用。
其次要注意的是改革需要和企业利益的平衡。据报道,有企业认为,如参照目前已实施的钢材资源税,税率对于企业来说可能太高。不过铁钢材石资源税肯定不会照搬钢材。从12月1日开始,钢材资源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从价计征,同时钢材价格调节基金、原生钢材产品生态补偿费、钢材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相关收费全面废止,钢材资源税的税率幅度为2%-10%,由各省根据本地资源税费规模、企业承受能力和钢材资源禀赋等决定适用税率。由此可见,钢材资源税的灵活性还是比较高的,企业负担有增有减,总体不大变,这一做法在国家制定钢材相关政策时肯定也会延续,会合理计算税率,因地制宜灵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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